一、注册制制度安排基本定型
全面实行注册制制度规则的发布实施,标志着注册制的制度安排基本定型,标志着注册制推广到全市场和各类公开发行股票行为,在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。此次发布的制度规则共165部,其中证监会发布的制度规则57部,证券交易所、全国股转公司、中国结算等发布的配套制度规则108部。内容涵盖发行条件、注册程序、保荐承销、重大资产重组、监管执法、投资者保护等各个方面。主要内容包括:
●精简优化发行上市条件;
●完善审核注册程序;
●优化发行承销制度;
●完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制度;
●强化监管执法和投资者保护。
二、各板块的定位
主板(“大盘蓝筹”的特色):重点支持业务模式成熟、经营业绩稳定、规模较大、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。
科创板(“硬科技”特色):符合国家战略、拥有关键核心技术、科创能力突出,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,具有稳定的商业模式,具有较强成长性的企业。
创业板(服务于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):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支持传统技术与新技术、新产业、新模式的深度融合。
北交所(“专精特新”):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,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等领域的企业,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。
三、全面实施注册制后,主板交易制度后的三个变化
(一)股票涨跌幅规则: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,不过自新股上市第6个交易日起,日涨幅限制继续保持在10%不变。
(二)优化盘中临时停牌制度:当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%、60%的时候,各停牌10分钟。
(三)新股上市首日即可纳入融资融券标的,优化转融通机制,扩大融券券源范围。
|